罗斯福新政与最高法院的较量

引言

1932年,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在大萧条期间当选为美国总统。他以57%的选票赢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民主党也在众议院和参议院占据了多数席位,足以推动新政的立法。然而,一些新政法案引发了宪法争议,最终在最高法院遇到了障碍。本文将探讨罗斯福如何应对最高法院的挑战,以及这些挑战对美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新政的诞生

国家工业复苏法案

新政的主要支柱之一是《国家工业复苏法案》(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该法案的第一部分明确阐述了工业复苏的目标,即通过抑制工业竞争、赋予劳动者更大的工会权利以及调整工作标准来促进经济复苏。罗斯福和他的团队认为,这些措施是实现经济复苏的关键。第二部分则成立了公共工程署,负责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费城第十三街火车站、纽约三区大桥、大古力水坝以及连接佛罗里达基韦斯特与美国本土的跨海公路。

1933年6月16日,罗斯福签署《国家工业复苏法案》,使其正式生效。然而,该法案很快便面临法院的挑战。1935年5月27日,最高法院一致裁定,法案的第一部分违宪,理由是“非常情况或许需要非常方法解决,但……非常情况并不等于创造或扩大宪法的权力。”

社会安全法与国家劳动关系法

尽管《国家工业复苏法案》的部分内容被裁定违宪,罗斯福并没有放弃。1935年,他签署了《社会安全法》(Social Security Act),将现代福利国家引入美国,包括退休金、失业救济、有子女家庭补助以及公共卫生照顾和残障津贴。同年,他还签署了《国家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进一步加强了劳动者组织工会、参与集体谈判和对雇主发动罢工的权利。

这些措施同样遭到最高法院的挑战。在司法程序进行过程中,罗斯福于1936年再次当选总统,得票率高达61%。挟着高人气的新纪录,罗斯福不愿意让最高法院打乱他的既定政策。

炉边谈话与司法重组计划

炉边谈话

1937年3月9日,罗斯福在他的定期收音机节目“炉边谈话”中,详细阐述了他的计划。他指出,在他的第一任期内,极端迫切的政策几乎只差最高法院这一关。他回忆道:

“这让我想起四年前,我首次在收音机中向大家提出报告的那个三月的夜晚。那时候我们正处于重大金融危机。没过多久,得到国会的授权,我们要求整个国家把私人拥有的黄金全都交给美国政府换成美元。今天的复苏,证明那项政策完全正确。但几乎就在两年之后,案子送到了最高法院,它的合宪性却只得到五票对四票的支持。只要一票改变,就会将这伟大国家的一切全都抛回绝望的大混乱。”

罗斯福强调,这种情况不应该再发生。他继续说道:

“上星期四,我曾经说过,美国政府的形式是宪法为美国人民准备的一个三匹马团队。当然,这三匹马就是政府的三个分支,亦即立法、行政和司法。其中的两匹,立法与行政,今天已经协同一致向前,第三匹则尚未。”

司法重组计划

罗斯福指出,美国宪法并未赋予最高法院挑战法律合宪性的权利,但最高法院在1803年挑起了这一角色。当时,布什若德·华盛顿法官裁定,最高法院“在未经证明(一条法律)确定违宪之前”必须“从其合法性做为推定”。罗斯福随即反击:

“法令的效力优先于一切合理的怀疑,过去四年中,此一良善的规定已经遭到弃置,法院已经不是裁判单位,而成了一个决策单位。”

罗斯福宣称,他有选民授权改变这一状态,“经过深思之后,唯一合宪的改革方法……就是给我国的法院注入新血。”他提议,所有法官年满七十岁都必须强迫退休,并由他提名六名新的法官。这一计划旨在移除那些早先由保守政府任命并坚决反对新政的法官。

民意与立法的挑战

为了赢得民意支持,罗斯福使出浑身解数,但民调结果显示,只有40%的人赞成他的计划。此时,最高法院法官布兰迪斯虽然同情罗斯福的许多法案,但对于总统要削弱最高法院的权力以及他的法官工作过重之说却不表同意。

罗斯福的民主党在参众两院虽然都是多数,但众议院却不太买账。罗斯福于是转向参议院。法案送进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会议中引发高度争议,意见分歧。最后决议送回参议院院会,附带一份不利的报告,指称该法案“弃宪法原理于不顾,没有必要,没有效果,且十足危险……既无先例也无正当理由。”院会以70票对20票将之退回委员会修改,“最高法院改造”方案撤销,最高法院对罗斯福的权力约束依然存在。

教训与反思

尽管罗斯福的司法重组计划未能成功,但社会安全法和国家劳动关系法最终被法院裁定为合宪。这一过程带来了重要的教训:严重偏离广纳式经济制度的现象一旦出现,广纳式政治制度不仅会加以阻止,而且会对任何想要破坏其自身延续性的企图加以抗拒。

分权的重要性

罗斯福或许会认为,争取立法机关的多数,既要做太多让步而且耗费太多时日,因此以后可能会诉诸行政命令,完全破坏政治多元化及美国的政治制度。但18世纪初,英国的政治精英已经认识到,搁置法治将会危及他们从君主政体那里争来的权益。美国国会也意识到,如果总统能够破坏司法独立,制度内的权力制衡就会瓦解,多元政治制度的延续也将失去保障。

拉丁美洲的教训

罗斯福的失败并非孤立事件。在拉丁美洲,类似的尝试也屡见不鲜。例如,阿根廷的胡安·庇隆(Juan Perón)在1946年当选总统后,成功地将人塞进最高法院,解除了对他政治约束。此后,阿根廷的最高法院成为了总统的工具,司法独立荡然无存。1990年,阿根廷经历了两个民选政府之间的转移,但新任总统卡洛斯·梅内姆(Carlos Menem)同样采取了类似的做法,扩大最高法院规模,任命了自己的法官,从而获得了多数。

结论

罗斯福的司法重组计划虽然失败了,但它揭示了一个重要的道理:在广纳式政治制度下,任何企图破坏司法独立的行为都会受到制度本身的抵制。这一教训不仅适用于美国,也适用于其他国家。在权力广泛分布的社会中,没有任何团体敢于或能够推翻他人的权力,因为这样做会危及自身的权力。因此,司法独立是维护政治多元化和制度稳定的关键。

通过回顾罗斯福与最高法院的较量,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司法独立的重要性,以及它在维护民主制度中的作用。罗斯福的失败不仅是他个人的失败,也是对民主制度的一次重要考验。正是这种制度的力量,使得美国能够在关键时刻保持稳定,避免了权力的过度集中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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